香港以其税种少、税率低、营商环境优越而受到世界各地投资的青睐,他们纷纷在港注册境外公司发展国际贸易。香港政府对公司注册的要求不高,尤其是公司的起名,也没有太多限制,下面就由小编就为您介绍香港公司的起名规则。
一、香港公司的起名规则
1.香港公司名称必须是纯中文繁体或纯英文,不允许中英文混杂。如果公司名称使用中文,则必须是《康熙字典》或《辞海》以及ISO 10646国际编码标准内能够找到的。
2.香港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(Limited)结尾。如果公司想省结尾“有限公司”的字符,则需要按照香港《公司条例》103条的规定申请相关特别许可。注册香港公司
3.香港公司名称允许出现“国际”、“集团”等字眼。
二、香港公司名称不允许使用的字符
如果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公司名称会让人产生印象,认为该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或政府任何部门、机关,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部门、机关有任何联系的,都不得使用。不得使用的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:
如:政府-Government、公署-Commission、局-Bureau、部門-Deparement、旅游局-tourist board、旅游协会-tourist association、商會-chamber of commerce、議會-Council、委員會-Authority、信托-trust、儲蓄-savings等。
三、香港公司名称如何判定为重名
1.如果香港公司名称符合以下2点,则不会被批准注册。
1)香港公司名称如果与公司注册处处长tldh的《公司名称索引》中名称相同的。
2)香港公司名称与根据香港政府某条例或设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的。
2.香港公司重名的判别
1)差异是作为香港公司名称首字的定冠词,判定为重名。比如:The APPLE Limited = APPLE Limited。
2)差异是作为香港公司名称结尾“company”、“and company”、“company limited”、“limited”或“公司”、“有限公司”等缩写时为判定为重名。比如:一二三四有限公司=一二三四公众有限公司。
3)香港公司名称中出现“and”及“&”或者“Hong Kong”、“Hongkong”及 “HK”时判定为重名。比如:WOO Hong Kong Limited = WOO HK Limited= WOO Hongkong Limited。
综上所述,投资者在注册香港公司时,最好先准备2-3个公司名称,以备查册以免因被判定重名而影响公司注册的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