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注册公司时,首先要满足的条件就是公司必须至少有1位年满18周岁的董事和股东,他们可以是同一个人。那么问题来了,董事和股东有什么差别呢?今天这篇文章就带你了解香港公司董事与股东的具体差别。
一、身份性质差别
1.董事是公司的管理者,由股东大会股东共同选举产生,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执行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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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股东是公司实际出资人(投资者),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,股东会是香港公司的权力机构。
二、职责的差别
因为股东大会为权利机构,而董事是执行者,具体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,所以他们的职责也有很大的差别。
1.香港公司股东的职责:
1)香港公司股东可以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;
2)可以参加公司股东会,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,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;
3)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。
4)公司有盈利时,股东有权获得公司派发股息;
5)公司清盘后,依法分得剩余财产;
6)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;
7)股东会审议及通过年度审计报告;
7)通过股东会聘任或辞退董事、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;
8)公司清盘还债务后,股东可以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。
2.香港公司董事的职责:
1)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及决策;
2)负责召开股东大会,执行股东大会决议;
3)负责保存会计账簿及营业记录;
4)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;
5)可以代表公司借入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;
6)负责拟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方案;
7)负责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;
三、产生方式差别
由于董事和股东身份性质的不同,所以他们的产生方式也不同:
1.按照香港法律规定产生。
2.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。
3.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。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香港公司至少要有1名年满18周岁董事和股东,他们可以是同一人,除非此人被香港法院裁定不能担任董事,同时香港法律也允许法人出任董事和股东。
以上就是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差别,如果您在注册香港公司或者运营香港公司时还遇到了其它问题,也可以咨询我司客服,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及服务。